陕西省煤田地质局: 你局《关于“陕西煤田地质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”更名为“陕西省煤田地质集团有限公司”的请示》(陕煤地字〔2010〕106号)收悉。经研究,同意你局意见,请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登记,完善集团内部管理架构。 此复。
二○一○年十二月二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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